人民日報:環評失靈,后患無窮
環評是環保的第一道關卡。當前規劃環評落地難已經成為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發揮的“攔路虎”。
河南省政府近日對50家大氣環境污染企業單位進行約談,河南省領導憤然,“一些企業單位嚴重違規排污,無異于撒毒害命!”而這50家企業中,有22家企業未經環評審批就擅自生產,占到近一半,令人嘖嘖。
我國自2003年就開始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是環保的第一道關卡,目的就在于預防因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一旦這環保的第一道關卡失靈,就留得無窮后患。遺憾的是,多年來,不只是河南,各地環評被忽視、走過場的現象屢見不鮮。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曾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當前規劃環評落地難已經成為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發揮的“攔路虎”。
環評落地難,很大程度上在于一些地方環保意識薄弱、急功近利。為了發展經濟,著急上馬項目,只求大干快上,對于環評審批能省則省。有的環評機構跟當地環保部門有關系,環評走過場、“花錢辦證”。
實現環評落地,嚴格執法是關鍵。特別是9月1日起,新修改的環評法正式施行。根據新規定,“建設項目未辦理環評可以限期補辦”被取消,“先上船后補票”的辦法行不通了,需要環評的企業再也不能抱著僥幸心理。而此次河南省在約談中提到,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也正是契合了新環評法的規定。同時,企業項目運行期間要加強監管監督,不僅要保證企業落實環保規定,還要嚴查未環評就生產的漏網之魚。這個過程,要接受第三方監督,把社會公眾納入環評程序的監督范圍中來。
目前,環評機構“紅頂中介”脫鉤正在推進,盡管牽涉利益方多,“割肉”阻力大,但也取得了不少成果。期待“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的目標能如約實現,讓環評成為不可逾越的環保第一關。
(內容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