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產15萬噸高鎳型動力電池用三元正極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廣西博環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年產15萬噸高鎳型動力電池用三元正極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 第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4〕26號)的要求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年產15萬噸高鎳型動力電池用三元正極項目
(2)建設單位:廣西時代匯能鋰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項目概況:項目的建設包含子項A火法熔煉與高冰鎳浸出、子項B鎳鈷錳鋰生產線和子項C年產15萬噸高鎳型動力電池用三元正極材料,主要新建火法冶煉區、硫酸區、鎳鈷錳鋰生產線、三元聯合車間、鎳鈷浸出及凈化、萃取車間、危廢焚燒線等公輔工程。子項A:主要包括火法冶煉區、硫酸區、高冰鎳浸出區、公輔工程等;子項B:主要包括硫酸及成品罐區、原料庫、硫化鎳氧壓浸出、鎳鈷浸出及凈化、萃取車間、樹脂除油系統、蒸發結晶(硫酸鎳)、鋰鹽生產、浸出化合及凈化、蒸發結晶(硫酸錳)及配套輔助等;子項C:主要包括三元聯合車間、立體庫、配套儲罐區、公輔車間、原料庫房、機修間、控制檢測中心等。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大氣環境影響
正常排放的情況下,項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硫酸霧、硫化氫、氨、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氟化物小時平均濃度,項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硫酸霧、錳、氯化氫、CO、氟化物日均濃度等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100%。
正常排放的情況下,項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鉛、砷、鎘、汞、二噁英的年均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30%。
疊加環境質量現狀濃度+在建、擬建污染源后,SO2、NO2、PM10、PM2.5的保證率日均濃度和年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要求;CO的保證率日均濃度和小時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要求;TSP的保證率日均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要求;氟化物的小時濃度和日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要求;鉛、砷、鎘、汞的年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要求;氯化氫、硫酸霧的小時濃度和日均濃度、氨和硫化氫的小時濃度、錳的日均濃度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的小時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標準要求;二噁英滿足日本標準要求。
(2)地表水環境影響
項目生產廢水部分廠內處理后不外排,部分生產廢水排入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因此,本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和排放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3)地下水環境影響
項目在做好廠區地下水防滲措施的情況下,正常運營過程中不會對周圍地下環境造成影響;事故情況下,冶煉污水處理站、三元脫氨除重系統破損泄漏會對附近區域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三元脫氨除重系統破損泄漏后污染物運移1000d后污染物尚未到達項目南側躍河飲用水源保護區,對躍河飲用水源地影響不大。但是項目污水中含有Pb、Ni等重金屬,發生事故后建設單位應該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切斷廢水下滲污染源,采取補救措施,可將地下水環境影響降到最低。
在建設單位嚴格執行本次評價所提出的分區防滲、監測管理、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等措施的前提下,從地下水環境環保角度考量,本項目生產運行對周邊及下游地下水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4)噪聲環境影響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正常生產情況下,項目東面、西面、南面、北面廠界噪聲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對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影響不大。
(5)固廢環境影響
項目產生的固廢均經過合理處置,滿足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環評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了有效的處理和處置,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土壤環境影響
隨著外來氣源性鉛、砷、鎘、汞、鎳、鉻輸入時間的延長,鉛、砷、鎘、汞、鎳、鉻在土壤中的累積量逐步增加,但累積增加量較小。項目廢氣排放的鉛、砷、鎘、汞、鎳、鉻對廠區內土壤環境所產生的累積污染影響在未來20年內仍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廠區外農用地中的鉛、砷、鎘、汞、鎳、鉻仍可以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風險篩選值標準;項目污水垂直入滲土壤環境中,入滲30天后土壤中Ni、Co、Cu、Pb、As、Cd、Cr仍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地面漫流對項目廠區土壤環境影響較小。因此,項目建設對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
企業按本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進行嚴格管理,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減緩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損失,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處理
①火法冶煉及高冰鎳生產線
富氧側吹熔煉煙氣、吹煉爐經余熱鍋爐+電除塵處理+制酸系統+離子液脫硫系統處理后外排,貧化電爐煙氣經水冷煙道+旋風除塵后送富氧側吹爐作二次風;保溫爐煙氣經布袋除塵,熱解爐煙氣經二燃室+急冷塔+布袋除塵+堿噴淋+活性炭吸附后,與經洗滌、冷卻后的高鎳锍無水粒化煙氣、熔煉渣無水粒化煙氣和貧化電爐渣無水粒化煙氣混合送離子液脫硫系統。原料倉及配料廠房物料轉運廢氣經低壓長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1#排氣筒外排。轉運站物料轉運廢氣經氣相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2#排氣筒外排。熔煉主廠房上料系統和物料轉運點廢氣經氣相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3#排氣筒外排。熔煉主廠房環境集煙系統廢氣經低壓長袋除塵器處理后送脫硫系統。高冰鎳浸出車間一段常壓浸出槽和二段常壓浸出槽廢氣經酸霧吸收塔處理后由2-1#排氣筒外排。銅電積車間銅電解槽廢氣經酸霧吸收塔處理后由2-2#排氣筒外排。高冰鎳氧壓浸出車間和氧壓浸出鋼平臺廢氣經廢氣洗滌塔處理后由2-3#排氣筒排放。廢酸處理站壓濾廢氣經酸霧吸收塔處理后由2-4#排氣筒排放。脫硫系統廢氣經離子液吸收處理后由3-1#排氣筒外排。硫酸綜合樓通風廢氣經酸霧吸收塔處理后由3-2#排氣筒外排。
②鎳鈷錳鋰生產線
硫化鎳氧壓浸出車間產生的浸出廢氣經一套酸霧凈化塔處理后由4-1#排氣筒外排。鎳鈷浸出及凈化車間產生的浸出廢氣經一套酸霧凈化塔處理后由4-2#排氣筒外排。萃取一車間、萃取二車間產生的萃取有機廢氣經單獨一套除油器+噴淋洗滌塔+重力除霧器+高溫催化處理后由4-5#、4-6#排氣筒外排。鋰鹽生產車間涉及破碎工序,產生的破碎粉塵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處理后由4-3#排氣筒外排。
③硫酸錳生產線
浸出廢氣經一套酸霧凈化塔處理后由4-4#排氣筒外排,干燥尾氣經旋風除塵器+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由4-4#排氣筒外排。
④三元前驅體及三元正極生產線
聯合車間一前驅體產生的合成廢氣經二級酸噴淋處理后由5-1#排氣筒外排,前驅體干燥廢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水霧除塵由5-2#、5-3#排氣筒外排。鋰鹽破碎廢氣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水霧除塵處理后由5-14#排氣筒外排,正極投料粉塵、一次裝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水霧除塵處理后由5-4#排氣筒外排,一次破碎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水霧除塵處理后由5-5#排氣筒外排,產生的正極水洗干燥廢氣及二次裝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水霧除塵處理后由5-6#排氣筒外排,二次破碎粉塵及包裝廢氣經布袋除塵器+水霧除塵處理后由5-7#排氣筒外排,檢測中心廢氣經一級堿洗塔處理后由5-15#排氣筒外排。正極產生的燒結廢氣經排氣筒(5-8#~5-13#)外排。脫氨系統廢氣經一級噴淋塔處理后由5-16#排氣筒外排。
⑤危廢焚燒線
焚燒處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危險廢物焚燒產生的焚燒煙,危險廢物暫存產生的揮發氣體。焚燒煙氣采用“余熱鍋爐+SNCR脫硝+煙氣急冷+干石灰噴射+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兩級濕法脫酸+煙氣再熱”組合工藝進行處理,通過1座35m高集束煙囪排放(6-1#)。
危廢暫存庫均設置為密閉庫房,大門以空氣幕阻隔,防止室內空氣外溢。每個暫存庫內保持微負壓狀態,危險廢物暫存過程產生的廢氣由風機收集到管道中,焚燒線正產生產情況下,廢氣全部引入回轉窯焚燒處置;在焚燒線停爐期間,2座危廢暫存庫的廢氣引至一套“堿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后經15m排氣筒排放(6-2#)。
(2)廢水處理
火法冶煉生產線磨礦車間廢水收集后回用于磨礦車間,含酸廢水經火法區廢酸處理站預處理后,與其它廢水一起送冶煉區生產污水處理站-火法硫酸生產處理段處理;鎳鈷錳鋰生產線產生的高鋅廢水單獨收集后送冶煉區生產污水處理站-高鋅污水處理段,其他廢水送冶煉區生產污水處理站-鎳鈷錳鋰污水處理段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水經過濾后排往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
三元材料中前驅體產生的母液、堿洗液、水洗水經脫氨、除重系統預處理后排入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正極水洗廢水經膜濃縮系統(精密過濾+調節pH+UF+RO+蒸發器)處理后排入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
危廢焚燒區的軟水裝置再生排污水、余熱鍋爐排水回用于焚燒車間除渣機作為冷卻用水,濕法噴淋塔廢水、堿噴淋廢水、沖洗廢水、實驗分析廢水收集后進入焚燒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后排入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處理。
(3)地下水處理
本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各種途徑均進行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廢水污染物下滲現象,本項目不會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4)噪聲處理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是各類風機、水泵、破碎機、輸送機、球磨機、振動給料機等,噪聲源聲級65~115dB(A)。針對較高噪聲設備采用消音、隔聲和減振等措施,同時采取廠區及廠界綠化等輔助降噪措施,以減輕生產設備運行時噪聲對廠界聲環境的影響。
(5)固廢處理
熔煉爐渣和貧化電爐渣、廢耐火材料經鑒別為危險廢物則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鑒別為一般固廢則委外綜合利用。白煙塵、廢酸處理站硫化渣、石膏渣、廢布袋、廢機油、除氟渣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火法硫酸生產處理段污泥,硫化鎳、粗氫氧化鎳、再生料浸出渣,氫氧化鈷浸出渣,硫化渣返回富氧側吹爐配料。沉淀金屬渣返回濕法配料。脫氨除重濾渣返回前驅體配金屬液。硫酸錳浸出渣,鈣鎂渣,鐵渣,硫化鋅渣,三元廢布袋外售綜合利用。破損廢棄匣缽,廢石英砂、廢活性炭濾心、廢RO膜廠家回收。項目鎳鈷錳鋰生產線產生的三相渣、廢有機物、廢活性炭、廢樹脂及三元材料段產生的廢包裝袋均送往危廢焚燒處置生產線進行處理。焚燒車間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實驗廢液及廢試劑、廢含油抹布手套、廢活性炭全部返回回轉窯焚燒,產生的爐渣、飛灰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6)土壤處理
項目設施、設備、建、構筑物均按照設計要求選用合格的材料,施工時按照規范施工,在運行過程中定期開展泄漏檢測和修復工作,從源頭上減少物料及廢水的泄漏。
項目對土壤的影響主要是大氣沉降和入滲影響。涉及大氣沉降影響的(例如熔煉煙氣污染物沉降),在散發有害氣體或粉塵的生產區域附近種植滯塵、吸附能力較強的植物,通過綠化進一步減輕污染物大氣沉降對土壤造成的污染。涉及入滲影響的,本項目場地范圍內均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要求進行相應的分區防滲,地面均進行硬化,平常加強物料設備管理,以最大程度減小入滲的影響。事故狀態下將泄漏物料和事故廢水收集至事故應急池,減小了事故狀態下入滲對土壤環境的影響。此外,本項目設污染監控井、建立跟蹤監測制度,能及時發現污染、控制污染。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廣西時代匯能鋰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高鎳型動力電池用三元正極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行業發展規劃,符合《龍港新區玉林龍潭產業園區總體規劃(2020-2035年)修編環境影響報告》規劃要求。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技術成熟、可靠,項目正常情況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對環境影響不大,工程運營過程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屬于可以接受水平。但同時由于鋰電新能源材料一體化智能制造基地項目(一期)4萬t/d污水處理廠現在仍處于建設階段,因此在鋰電基地污水處理廠建成運營前,本項目不得投入運行。項目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降至環境可接受程度。從環境保護角度看,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直接下載查閱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也可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電子版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網絡鏈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范圍
受建設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項目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二)主要事項
①對本工程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函、來訪面談等各種方式對本工程環境影響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見。為便于進一步溝通、交流和反饋,希望大家在發表意見時盡量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公眾意見表下載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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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碼:amdt
八、項目建設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西時代匯能鋰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亞軍
聯系電話:15695700329
郵箱:370078162@qq.com
九、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其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廣西博環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高新區科興路12號
郵編:530007
聯系電話:0771-5881803(轉80606)
聯系人:陸工
郵箱:luzj@bohuanchina.com
廣西時代匯能鋰電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